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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匯管理局備案
銀行發放外匯,外管局監管
ODI,英文全稱為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,指國內企業、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准后,通過設立、併購、參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資,以控制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目的投資行為。
境外設立公司(就是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國家新成立一家公司,大陸境內的這家公司必須作為股東,佔股多少沒有要求)。
ODI辦理時間: 約需2-3個月辦理完成後,可獲得商務部《企業境外投資證書》和發改委《境外投資專案備案通知書》。